东方互联网嘉(002174)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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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互联网嘉(00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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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互联网嘉(002174)

东方互联网嘉(002174)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2174
基金名称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互联网嘉
基金简称拼音 DFHLWJ
设立日期 2016-04-06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558871927.84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5年7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38号文和机构部函【2016】23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30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95%;投资于互联网及受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60.0%×沪深300指数+40.0%×中债-总指数(全价)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5年7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38号文和机构部函【2016】23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30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在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每次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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