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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国策C(00206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062 |
基金名称 |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国泰国策C |
基金简称拼音 | GTGCC |
设立日期 | 2015-11-16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55307801.4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5年11月16日起对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深入研究,积极投资于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经济发展方向且增长前景确定的优质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沪深300指数+5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次单位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自2015年11月16日起对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单笔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万元。各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自2016年8月5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8年7月12日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12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份,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份额不足1份,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通过直销渠道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份,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份额不足100份,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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