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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汇鑫A(00194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942 |
基金名称 | 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前海汇鑫A |
基金简称拼音 | QHHXA |
设立日期 | 2016-05-1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937.3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5年10月8日证监许可[2015]2234号文注册。自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6月8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及投资,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业绩比较基准 | 70.0%×沪深300指数+3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5年10月8日证监许可[2015]2234号文注册。自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6月8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等特别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18年1月29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申购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8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份额下限调整为10份;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8月23日起,账户最低余额调整为10份;各类基金份额的账户最低余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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