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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企改(00192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924 |
基金名称 | 华夏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企改 |
基金简称拼音 | HXQG |
设立日期 | 2015-11-25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90492956.3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15]2214号文准予注册。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20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精选受益于国家政策的优质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国企改革主题相关股票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5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15]2214号文准予注册。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20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赎回时或赎回后份额余额不足10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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