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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沪港深(00176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764 |
基金名称 | 广发沪港深新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沪港深 |
基金简称拼音 | GFHGS |
设立日期 | 2016-05-27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79940564.5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15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55号)和2016年3月31日(机构部函[2016]669号)进行募集。自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5月2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精选质地优良的境内市场股票以及香港市场股票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未来,如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开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政策规定,本基金也可通过该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市场上市股票,此事项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但应提前公告。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45.0%×沪深300指数+10.0%×中证全债指数+4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15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55号)和2016年3月31日(机构部函[2016]669号)进行募集。自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5月2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及境外市场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元,直销机构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自2019年4月2日起,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数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为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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