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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量化(00173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733 |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量化 |
基金简称拼音 | TDLH |
设立日期 | 2016-08-30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56805116.7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5年7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77号文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6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1406号)。本基金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普通股票型基金,运用量化投资技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业绩比较基准 | 5.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小盘5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5年7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77号文募集注册,并于2016年6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1406号)。本基金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申购,单笔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直销进行认购、申购,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单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7年1月23日起,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月23日起,保留的份额不足1份的,管理人有权一次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份额全部赎回。赎回时或赎回后,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份额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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