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工银新焦点A(0017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715 |
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工银新焦点A |
基金简称拼音 | GYXJDA |
设立日期 | 2016-10-1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6022473.1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5年7月2日证监许可【2015】1489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识别宏观经济周期与资本市场轮动的行为模式,深入研究不同周期与市场背景下各类型资产的价值与回报,通过“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追求组合收益的最大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5%–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45.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0%×中证800指数+1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5年7月2日证监许可【2015】1489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销售机构网点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申购,首次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金为1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记录的不受上述认购、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申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20年8月3日起调整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以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准。自2021年6月17日起,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追加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8月6日起,最低赎回调整为0.01份;自2021年6月17日起,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8月6日起,最低持有调整为0.01份;自2021年6月17日起,最低保有份额数量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715.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