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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绝对收益A(00164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641 |
基金名称 | 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绝对收益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JDSYA |
设立日期 | 2015-09-1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65664314.4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5年3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25号)。自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5日止(周六、周日部分代销机构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对冲市场波动风险,力争为投资人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空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 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不受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七)项的限制。 待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基金份额、期权、收益互换、同业存单等)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投资其他品种,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3%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5年3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25号)。自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5日止(周六、周日部分代销机构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利用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对冲市场波动风险,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绝对收益策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网点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为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为单笔20,000元。通过网上交易或电话交易,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为20,000元;通过网上交易或电话交易办理基金,申购最低为单笔100元。自2016年6月28日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月24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18年7月20日起,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7月20日起,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7月20日起,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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