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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央企改革(00162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626 |
基金名称 |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泰央企改革 |
基金简称拼音 | GTYQGG |
设立日期 | 2015-09-0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79845757.4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9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央企改革受益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央企改革受益主题证券资产(含存托凭证)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80.0%×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9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自2016年8月5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8年7月12日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12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4月13日起,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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