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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企改(0014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403 |
基金名称 | 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招商企改 |
基金简称拼音 | ZSQG |
设立日期 | 2015-06-2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245402698.8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8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6月15日到2015年6月2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把握国企改革过程中的投资机会,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国企改革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综合指数+80.0%×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8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6月15日到2015年6月2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管理的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每笔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通过官网交易平台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官网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17年11月10日起,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均调整为1元。自2021年6月10日起,最低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11月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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