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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企业债A(00123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235 |
基金名称 |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中银企业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ZYQYZA |
设立日期 | 2015-09-2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052340258.1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88号文准予注册。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有企业债券,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和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国有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界定的国有企业债是指由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包括这类企业所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88号文准予注册。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网上直销平台或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8年1月11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管理人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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