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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债券C(00121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213 |
基金名称 |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华润债券C |
基金简称拼音 | HRZQC |
设立日期 | 2015-10-16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72691321.1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3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债券品种,努力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债券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6月末、12月末最后一个自然日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0.02元时,必须进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多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3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申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16年4月13日起,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4月13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限额为10份。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4月13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为10份。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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