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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安鑫回报A(00120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201 |
基金名称 |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申万安鑫回报A |
基金简称拼音 | SWAXHBA |
设立日期 | 2015-04-2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308235317.0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5年3月30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7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30日,通过公司直销渠道、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以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沪深300指数+5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5年3月30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7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30日,通过公司直销渠道、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其他销售机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9年7月16日起,直销渠道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最低追加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19年7月16日起,代销渠道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7月16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7月16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份;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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