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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消费升级(00119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193 |
基金名称 |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金消费升级 |
基金简称拼音 | ZJXFSJ |
设立日期 | 2015-06-24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94717196.3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5年3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35号文注册。自2015年6月2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消费升级相关的优质公司,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消费升级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证全债指数+80.0%×中证主要消费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5年3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35号文注册。自2015年6月2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和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柜台进行认购、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通过网上直销进行认购、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500元。2017年6月29日起,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申购为10元。自2020年6月10日起,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5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6月29日起,调整后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导致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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