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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新丝路(00110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104 |
基金名称 |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安新丝路A |
基金简称拼音 | HAXSLA |
设立日期 | 2015-04-09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822760569.5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2月17日(证监许可[2015]284号)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与新丝路主题相关的子行业或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把握该主题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存托凭证等)、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新丝路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总指数+80.0%×中证8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2月17日(证监许可[2015]284号)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交易平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元;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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