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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稳定得利C(00087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876 |
基金名称 | 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建信稳定得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JXWDDLC |
设立日期 | 2014-12-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10332025.1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26号文注册。自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和代销机构)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通过主动的组合管理为投资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26号文注册。自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和代销机构)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网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6年1月2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本基金没有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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