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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回报(00077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772 |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回报 |
基金简称拼音 | JSHB |
设立日期 | 2014-11-06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870622209.9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10号准予募集注册。自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含普通股和优先股)、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3%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10号准予募集注册。自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1月4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申购金额不受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金额不受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4年12月8日起,首次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单次最低限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2月8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自2014年12月8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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