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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对冲套利(00058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585 |
基金名称 |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对冲套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JSDCTL |
设立日期 | 2014-05-16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53888075.5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14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38号的注册进行募集。自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5月13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基金股票市场性风险暴露的前提下,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力争为投资人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空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 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14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38号的注册进行募集。自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5月13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多空投资策略在控制基金资产的股票系统性风险暴露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多空策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收益不一定能超过业绩比较基准。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万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2017年6月28日起,申购最低起点为10元。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2017年6月28日起,调整后赎回/转换最低起点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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