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前海可转债(00053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536 |
基金名称 | 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前海可转债 |
基金简称拼音 | QHKZZ |
设立日期 | 2014-03-2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47792458.9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0日证监许可[2014]108号文注册。自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利用可转债品种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金融债、企业债、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70.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0日证监许可[2014]108号文注册。自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2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6年12月2日起,通过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及代销机构申购,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8年1月29日起,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8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份额下限调整为10份;账户最低余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8月23日起,账户最低余额调整为1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536.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