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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民生(00052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524 |
基金名称 |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上投民生 |
基金简称拼音 | STMS |
设立日期 | 2014-03-14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713611278.9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7号文批准。自2014年2月17日起至2014年3月12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和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带来的民生需求行业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股票;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中债-总指数+8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7号文批准。自2014年2月17日起至2014年3月12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和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或贵宾理财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自2017年6月7日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21年3月15日起,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9月17日起,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自2017年6月7日起,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9月17日起,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份;自2017年6月7日起,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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