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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精选灵活(00041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417 |
基金名称 |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精选灵活 |
基金简称拼音 | GLAJXLH |
设立日期 | 2014-03-0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13157153.9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0月28日证监许可[2013]135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4年2月14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95%;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10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0月28日证监许可[2013]135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4年2月14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主动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网站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站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7年8月18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含公司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2月20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2月20日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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