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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颐双利C(00038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386 |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景顺景颐双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JSJYSLC |
设立日期 | 2013-11-1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558853.1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2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8日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2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8日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代销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3年11月22日起,本基金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追加不限。自2014年12月8日起,首次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单次最低限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2月8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自2014年12月8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4年3月14日起,最低保有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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