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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淘利C(00032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320 |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泰达淘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TDTLC |
设立日期 | 2014-08-06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83144595.3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37号文核准。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4年8月1日止,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7年9月13日起,将“B类份额”名称更改为“C类份额”,费率标准、基金代码、业务规则不变。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逆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中期票据、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一级、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37号文核准。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4年8月1日止,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7年9月13日起,将“B类份额”名称更改为“C类份额”,费率标准、基金代码、业务规则不变。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中心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网上直销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代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自2015年4月20日起,在官方网上直销、淘宝旗舰店和微信公众平台首次最低申请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月23日起,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月23日起,保留的份额不足1份的,管理人有权一次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份额全部赎回。赎回时或赎回后,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份额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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