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华安生态(00029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294 |
基金名称 | 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生态 |
基金简称拼音 | HAST |
设立日期 | 2013-11-2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52701097.4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3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7号)和2013年10月28日《关于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913号)核准。本基金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26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生态保护与生态友好相关的行业或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把握标的行业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等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存托凭证等)、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生态保护与生态友好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总指数+80.0%×中证8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3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7号)和2013年10月28日《关于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913号)核准。本基金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26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交易平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元;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0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限制。自2015年3月18日起,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294.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