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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恒久A(00026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265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恒久A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HJA |
设立日期 | 2014-09-1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40506903.6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38号文、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018号文批准。本基金将自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债券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但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受此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基金的投资范围与限制进行调整,本基金将随之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加1.2%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38号文、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018号文批准。本基金将自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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