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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丰益策略(00018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183 |
基金名称 |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丰益策略 |
基金简称拼音 | JSFYCL |
设立日期 | 2013-07-3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83148772.9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20号文批准,自2013年7月4日起,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当期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长期保值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对因此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远期交易、固定收益期货(含国债期货等)、固定收益互换(含利率互换、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等)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除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0.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三个月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20号文批准,自2013年7月4日起,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为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为2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元。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追加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设下限。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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