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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增强A(00017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172 |
基金名称 | 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泰增强A |
基金简称拼音 | HTZQA |
设立日期 | 2013-08-02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33186365.7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10号文批准,自2013年6月19日到2013年7月19日,通过公司的直销和中国银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力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力争将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8%以内。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包括公告等)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率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95.0%×沪深300指数+2.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以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10号文批准,自2013年6月19日到2013年7月19日,通过公司的直销和中国银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风险控制将力争将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范围以内。因本基金为指数增强投资基金,跟踪误差的计算将剔除主动回报的均值。另外,在特殊情况下,从保护投资人利益出发对基金股票仓位做出调整,以至于股票持仓比例较大低于正常水平时,基金由此获得的对投资人有利的正收益不计入跟踪误差的计算,但基金由此获得的负收益则要计入跟踪误差的计算。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为5万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记录的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自2015年9月18日起,通过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20年3月9日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0年3月9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5年9月18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5年9月18日起,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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