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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裕丰(00017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171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裕丰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YF |
设立日期 | 2013-08-2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18283865.0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06号文批准,自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2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严格管理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债券资产,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90.0%×中债-新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4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06号文批准,自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2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为1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自2015年9月30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若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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