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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丰益纯债(0001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116 |
基金名称 |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丰益纯债 |
基金简称拼音 | JSFYCZ |
设立日期 | 2013-05-21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47513506.1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09号文批准。自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5月17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当期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长期保值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除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0.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三个月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09号文批准。自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5月17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元;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对于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设下限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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