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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稳健A/B(0001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107 |
基金名称 | 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稳健A/B |
基金简称拼音 | FGWJA/B |
设立日期 | 2016-01-1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4739855.5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2016年1月19日起,变更后的《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同时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9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2016年1月19日起,变更后的《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自2017年1月24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0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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