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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稳健(00007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072 |
基金名称 | 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稳健 |
基金简称拼音 | HAWJ |
设立日期 | 2019-06-2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28919854.6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6月28日起,《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对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充分捕捉各证券子市场的绝对收益机会,在合理控制风险、保障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持续高效地获取稳健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城投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40.0%×中债-总指数+6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6月28日起,《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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