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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双债A(00004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047 |
基金名称 | 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夏双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HXSZA |
设立日期 | 2013-03-1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718515609.7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4日证监许可[2013]116号文核准募集。自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2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持有因可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如国债期货),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4日证监许可[2013]116号文核准募集。自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2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自2013年8月29日起,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自2017年4月21日起,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10元。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4月21日起,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4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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