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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美国美元现汇(00004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044 |
基金名称 |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现汇) |
基金简称 | 嘉实美国美元现汇 |
基金简称拼音 | JSMGMYXH |
设立日期 | 2013-06-14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6783935.3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5日证监许可[2013]1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6月7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无境外托管人,本基金的境外资产托管业务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在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方面均运用量化投资方法并结合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取长期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发行、上市的大盘成长型股票,所投资比例不低于权益类资产的80%。一般来说,大盘股票是指市值超过20亿美元的股票;成长型股票是指市净率、中期预期盈利增长率、最近5年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均较高的股票。权益类资产是指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回、支付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境内货币市场工具。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罗素1000成长指数收益率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分别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5日证监许可[2013]14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自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6月7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无境外托管人,本基金的境外资产托管业务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美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美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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