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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纯债A(0000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015 |
基金名称 | 华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夏纯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HXCZA |
设立日期 | 2013-03-0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12342409.6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22日证监许可[2013]50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3月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22日证监许可[2013]50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3月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自2013年8月29日起,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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