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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鑫悦A(97005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970052 |
基金名称 | 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 |
基金简称 | 方正证券鑫悦A |
基金简称拼音 | FZZQXYA |
设立日期 | 2021-09-16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方正金泉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9月16日起,《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方正金泉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集合计划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是在充分考虑集合计划投资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含次级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含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20%;本集合计划股票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的0-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85.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方正金泉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9月16日起,《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方正金泉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集合计划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集合计划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集合计划份额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集合计划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970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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