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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资管君得益A(95201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952013 |
基金名称 | 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 |
基金简称 | 国君资管君得益A |
基金简称拼音 | GJZGJDYA |
设立日期 | 2020-11-16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27584320.3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0年11月16日起,《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其中,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权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60%)合计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本集合计划应当保持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80.0%×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0年11月16日起,《国泰君安君得益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国泰君安君得益二号优选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952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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