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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资管君得惠A(9520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952003 |
基金名称 | 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 |
基金简称 | 国君资管君得惠A |
基金简称拼音 | GJZGJDHA |
设立日期 | 2021-05-2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5月25日起,《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失效,《《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相似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本集合计划不参与股票等资产的投资,同时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待偿期为1-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集合计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集合计划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5月25日起,《国泰君安君得惠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失效,《《国泰君安君得惠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3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95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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