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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新海A(91001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910010 |
基金名称 | 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新海A |
基金简称拼音 | DFHXHA |
设立日期 | 2021-07-0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东方红-新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4月13日证监许可【2021】1244号文准予注册。《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9日生效,原《东方红新睿2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研究和挖掘权益类资产、可转债和其他债券类资产的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7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沪深300指数+40.0%×中债-综合指数+10.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东方红-新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4月13日证监许可【2021】1244号文准予注册。《东方红新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9日生效,原《东方红新睿2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910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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