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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证资管香港A美元(8620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862011 |
基金名称 | 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美元)A类 |
基金简称 | 光证资管香港A美元 |
基金简称拼音 | GZZGXGAMY |
设立日期 | 2021-01-04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光大全球灵活配置型(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1月4日起,《光大全球灵活配置型(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失效,《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积极进行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在深入研究、控制和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外投资品种与境内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的境外市场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美国。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既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额度进行投资,也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集合计划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80.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美元份额的现金分红以美元进行,美元份额的红利再投资以人民币份额的美元折算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进行收益分配;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光大全球灵活配置型(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1月4日起,《光大全球灵活配置型(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失效,《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集合计划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集合计划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集合计划美元份额: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美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美元份额的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集合计划不对投资人每个集合计划交易账户的最低集合计划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862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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