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证资管稳债C(86003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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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证资管稳债C(8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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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证资管稳债C(860033)

光证资管稳债C(86003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860033
基金名称 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
基金简称 光证资管稳债C
基金简称拼音 GZZGWZC
设立日期 2020-08-17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3493500890.39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集合计划由光大阳光稳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0年8月17日起,《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生效,《光大阳光稳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通过深度研究,捕捉宏观环境及政策趋势走向,灵活精选投资策略,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权益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集合计划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集合计划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5.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债-综合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进行收益分配;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集合计划由光大阳光稳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0年8月17日起,《光大阳光稳债收益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生效,《光大阳光稳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计划、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计划。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本集合计划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集合计划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860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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