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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证资管智造A(86001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860018 |
基金名称 | 光大阳光智造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 |
基金简称 | 光证资管智造A |
基金简称拼音 | GZZGZZA |
设立日期 | 2020-06-3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591960.2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0年6月30日起,《光大阳光智造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深度研究,捕捉宏观环境及政策趋势走向,主要投资于智造相关行业的股票,把握制造业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含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集合计划投资于智造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集合计划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综合指数+60.0%×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20.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进行收益分配;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0年6月30日起,《光大阳光智造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光证-光大金控泰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集合计划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集合计划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集合计划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集合计划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860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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