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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策略(74000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740001 |
基金名称 | 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安策略 |
基金简称拼音 | CACL |
设立日期 | 2012-03-0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83988929.1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1年12月9日证监许可[2011]1950号文批准。自2012年2月2日起至2012年3月7日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宏观策略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强化配置景气行业及精选基本面良好、成长性突出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1年12月9日证监许可[2011]1950号文批准。自2012年2月2日起至2012年3月7日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7年1月25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追加的最低金额限制调整为1元整。自2017年12月28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单笔申购及追加的最低金额限制调整为10元整。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28日起,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调整为10份;自2017年1月25日起,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调整为10份;每笔赎回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28日起,最低账面份额限制调整为10份;自2017年1月25日起,最低账面份额限制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74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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