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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添利A(7000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700005 |
基金名称 |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平安添利A |
基金简称拼音 | PATLA |
设立日期 | 2012-11-2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372938565.0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70号文批准,自2012年10月22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70号文批准,自2012年10月22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最低限额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5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5万元,追加认购最低1万元。通过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最低1000元,追加申购每次最低5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5万元,追加申购最低1万元。2018年12月4日起,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起点调整为10元。2021年4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账户最低申购1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最低5万元,追加申购最低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21年4月19日起,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不设最低限制;自2018年12月4日起,赎回最低起点份额调整为1份;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5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2月4日起,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700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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