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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精萃(55000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50002 |
基金名称 | 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精萃 |
基金简称拼音 | ZXBCJC |
设立日期 | 2006-11-2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70839156.5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自2018年11月12日起,《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考察公司的产业竞争环境、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增长模式、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股票的估值水平,挖掘具备长期稳定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和风险调整后的超额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其中股票部分重点投资具有长期持续增长模式、治理结构完善、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债券。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其它金融工具逐渐推向市场,本基金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前提下,对此等金融工具可以进行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标普中国A股300指数+5.0%×同业存款利息率+15.0%×中证国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5%;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自2018年11月12日起,《中信保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作为一只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确立了本基金较高回报、较高风险的产品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网点认、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2万元,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3年4月1日起,通过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的最低金额由单笔50万元调整为10万元,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不变。自2019年1月14日起,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销售机构办理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通过公司直销柜台首次单笔最低金额仍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19年3月2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各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9年1月14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2年11月19日起,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自2019年1月14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50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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