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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收益C(53100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31009 |
基金名称 |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建信收益C |
基金简称拼音 | JXSYC |
设立日期 | 2009-06-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211492711.2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09]28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9年4月21日至2009年5月27日进行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发挥投研团队在固定收益、股票及金融衍生产品方面的综合研究实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公司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式)、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持有公司债、金融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3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70.0%×中债-国债总指数+30.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09]28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9年4月21日至2009年5月27日进行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不涉及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的债券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代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机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自2014年3月18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2017年9月18日起,代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7年9月18日起,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自2014年3月18日起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4年3月1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取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31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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