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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100(53001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30018 |
基金名称 | 建信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建信100 |
基金简称拼音 | JX100 |
设立日期 | 2012-03-1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747440444.3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1年12月28日证监许可[2011]2130号文批准。自2012年2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深证1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到期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深证100指数(价格)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1年12月28日证监许可[2011]2130号文批准。自2012年2月15日起至2012年3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指定代理销售机构首次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申购本基金记录的单笔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自2014年3月18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投)、赎回业务时,其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整。自2018年6月15日起,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6月15日起,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调整为1份。自2014年3月18日起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6月1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30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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