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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富民C(51995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955 |
基金名称 | 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长信富民C |
基金简称拼音 | CXFMC |
设立日期 | 2015-09-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16038428.6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5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34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7日止。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以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为目标,追求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权证、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内收益至少分配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原则上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0%;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5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34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7日止。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公司网上直销平台、销售机构或直销柜台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投资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代销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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