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强债C(519735)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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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强债C(51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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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强债C(519735)

交银强债C(519735)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519735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交银强债C
基金简称拼音 JYQZC
设立日期 2014-01-2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27893633.96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43号文批准。自2014年1月6日起至2014年1月2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债券资产,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和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43号文批准。自2014年1月6日起至2014年1月2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代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机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00元人民币,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0元人民币。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认购业务的,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元。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0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通过场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6年3月25日起,场外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由0.01份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0.01份;场外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9年1月15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5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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