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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纯债C(51972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720 |
基金名称 |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交银纯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JYCZC |
设立日期 | 2012-12-1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24227055.4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87号文批准,自2012年11月26日起至2012年12月1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87号文批准,自2012年11月26日起至2012年12月1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申购时,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如果代销机构规定的最低单笔金额高于1000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选择场内认购、申购时,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时,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金额为10000元。通过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的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1000元。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0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通过场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3月25日起,场外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由0.01份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0.01份;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15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5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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