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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新驱动(51971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714 |
基金名称 |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新驱动 |
基金简称拼音 | JYXQD |
设立日期 | 2015-07-0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343854.1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与消费服务相关的优质企业,把握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类行业的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85.0%×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申购时,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场外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0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通过场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调整至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3月25日起,场外赎回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由0.01份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0.01份;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15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1份,自2015年10月28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调整至5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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